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能貸款嗎?可以,常見情形包含父母幫子女買房、借名登記等,但如果想順利申貸,還是有一定限制,例如所有權人和借款人的關係。透過不同管道申貸,過件率、能取得的貸款條件,也有些微差異。以下介紹如果想用他人名下的房屋抵押貸款,或你本身是屋主,正在考慮要不要借親友房子週轉,有哪些事情要注意,協助你安心保障個人權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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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,可以貸款嗎?

可以,目前民法或相關法規沒有對此限制。不過,當房屋所有權人(屋主)和房貸借款人不同時,銀行通常會要求雙方要有「二親等」內親屬關係,且所有權人需同意擔任「保證人」或「共同借款人」,否則基於風險控管因素,銀行可能會不予承作。

也就是說,如果雙方是朋友、情侶關係,即使貸款出自所有權人意願,且願意擔任共同借款人並設定抵押,銀行也通常不會受理。但在確認所有權人知情、同意,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情況下,部分融資公司或民間貸款會承作此類貸款

貸款條件

  • 所有權人和借款人都具備完全行為能力
  • 所有權人和借款人為二親等內親屬關係
  • 所有權人通常得當保證人共同借款人
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,可以貸款嗎?
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,可以貸款嗎?

共同借款人、連帶保證人差異

根據《銀行法》第 12-1 條規定,銀行辦理自用住宅放款及消費性放款時,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保證人。

不過,在「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」這種特殊情形下,如果屋主沒有幫借款人作保或擔任共同借款人,一旦借款人違約,銀行可能會無法有效處分房屋並回收借款。為了降低核貸風險,並防範人頭借款、詐貸和洗錢等情況,銀行通常只有在「屋主擔任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」的情況下,才會同意貸款申請。

從所有權人的角度來看,願意出借其不動產作為擔保,讓家人或配偶能取得資金週轉,通常是基於家庭關係或情感信任。然而,無論是擔任共同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,都不是單純的「幫忙簽名」或「掛名擔保」而已。如果借款人違約,債權人(銀行)可以依法向擔保人追償債務。因此,在充分理解幫人作保的責任與義務前,切勿輕易替他人背書。

以下比較共同借款人和連帶保證人的差異:

保證人有分「一般保證人」和「連帶保證人」兩種,但在申請銀行貸款時,所指的通常是連帶保證人,因此不多針對一般保證人說明。

共同借款人、連帶保證人比較

共同借款人

連帶保證人

法律地位 與借款人相同,共同負擔清償責任。
意義 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借款契約,並共同負擔清償責任。 為借款人提供擔保,只有在借款人違約時,債權人才能轉向其求償。
訴訟時效 2年(債務人違約時,債權人應在 2 年內求償,否則失去勝訴權) 6個月
清償責任 原則上是平均分擔(其他借款人違約時,如果你清償了超過自己應負擔的部分,可以向其他借款人求償)。 與借款人負擔同等清償責任,但就代為清償的部分,可以再向借款人求償

如有多位連帶保證人,債權人可以要求連帶保證人中的「任何一個人」全部清償,再由保證人內部各自協調應分擔之部分。

授信額度影響 無論和哪間金融機構貸款,都會佔用個人貸款額度。
信用影響 無論擔任共同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,都會揭露在聯徵報告裡的「共同債務/從債務/其他債務資訊」中,進而影響銀行核貸結果。

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情況

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的情況,主要可以分成三種:一是因個人資金需求,用父母、配偶的房子貸款週轉﹔二是自己貸款,把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,例如父母幫孩子買房、子女幫父母準備退休宅﹔三是基於財務考量,例如首購資格、節稅或資產配置等因素,把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,也就是所謂的借名登記。

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情況
房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情況
  • 用父母的房子貸款

這種情形常發生在子女有資金需求,但因信用條件不佳或沒有能設定抵押的不動產,無法向銀行順利申貸時,請父母提供其名下房產作為擔保,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。

從父母的角度來看,需要注意的是:即使借款人是子女,仍可能因子女未能如期還款,導致自己名下的房子被銀行聲請強制執行,需承擔房子有可能被查封、拍賣等後果。

另外一種情況是,其實是家庭內其他成員(例如父母或兄弟姐妹)有資金需求,但因為年紀高、申請條件不符銀行要求,由家中信用條件較好、收入穩定的成員擔任借款人,協助辦理貸款。

但需注意的是,銀行通常會回查資金流向,確認與申請用途相符。如果被發現剛辦完貸款,就隨即把錢轉給家人,結果被用來投資高風險標的、買房等,銀行有權要求提前清償。

  • 房子登記父母,子女貸款

與前一種情況不同的是,前者是在父母名下有房子的條件下,將父母的房屋抵押貸款﹔接著要介紹的是,如果父母想買退休宅,但因年齡、收入或貸款年限等條件不符銀行授信標準,導致房貸沒過,可以改由子女擔任借款人。

不過,此行為會占用子女的首購資格,且若未來父母過世,還須繳遺產稅房子過戶費用。建議做法是將房屋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,同時簽署協議書或辦理預告登記,約定子女有供養照顧義務,以保障長輩的居住與資產安全。

如果父母還沒退休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,也可以考慮自己申請房貸,並請子女擔任保證人。

  • 用小孩的房子貸款

在房價逐年高漲的時代,許多父母會想提早幫子女買房、置產,於是出現「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,但貸款由父母負擔」的情形。這種安排雖然出自好意,但實際上涉及稅務、貸款審核等風險,需特別留意。

以辦未成年房屋貸款為例,由於子女沒有完全行為能力,也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,銀行通常不會核貸。即使順利核貸,若是由父母為子女出資支付頭期款、裝潢款或繳貸款,也須留意贈與稅問題。每年贈與超過免稅額(每人每年 244 萬元),須依法申報贈與稅,因此,務必使用專款專戶保留完整金流明細,節省日後麻煩與爭議。

另一種情況是,在已經幫子女買房的情況下,父母臨時有資金需求,想拿子女的房屋抵押貸款。如果子女已成年且有穩定還款能力,理論上可行性較高。但由於銀行對「抵押物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」的情況仍較為保守,可能因此降低成數、調高利率或婉拒核貸。

如果子女還沒成年,情況會較為複雜。根據《民法》第 1088 條規定,雖然父母能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財產,但若非為子女利益,不可以處分。因此,如果父母想拿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貸款,須證明是為了子女的利益,否則銀行也不得核貸。

  • 房子登記老婆,老公貸款

在夫妻關係中,「房子買老婆名字、老公貸款」也是常見所有權人與借款人不同的情形。在實務上,這種安排可能是出自情感考量、家庭財務分工與貸款條件差異。

例如,考慮到「由誰申請貸款比較優惠」的問題,如果先生的收入穩定、信用條件良好,或職業是銀行認可的優質客戶(公務員、醫師、律師等),由先生擔任借款人,貸款條件會較為有利。但考量家庭保障或感情的象徵,有些人會把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,同時保留先生的首購資格

但需注意的是,無論是由先生或太太擔任借款人,即使房貸長期由其中一方獨自繳納,只要房屋是婚後購買,原則上都會被視為共同財產。也就是說,若發生離婚或繼承爭議,另一方都能依法主張財產分配權。

  • 借名登記

在現實生活中,除了親屬、配偶關係外,也有些人會基於稅務規劃或資金安排等考量,選擇將房屋登記在信任的第三人名下,這就是所謂的「借名登記」。

需特別注意的是,如果沒有正式簽訂借名登記契約,或無法提供明確的金流證明,就把房子登記在他人名下,有可能被視為贈與行為,須繳交贈與稅。

此外,一旦關係破裂,實際擁有權利的一方可能無法主張房屋所有權。為了避免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或稅務爭議,建議雙方應事前簽訂借名登記契約,並進行公證。如屬合資買房的情況,也建議在契約上明確列出各自出資比例與權利義務,必要時辦理共有登記,以加強法律保障。

如何變更房貸貸款人?

在房屋貸款期間,可能會因為關係、財務狀況改變等情形,出現需要更換貸款人或保證人的需求。

然而,由於房貸是以擔保品、個人信用與還款能力為基礎簽署,任何貸款人或保證人變更,都必須經銀行審查核准後才能辦理。以下針對三種常見情況,說明如何變更貸款人:

如何變更房貸貸款人
如何變更房貸貸款人
  • 房屋轉賣

如果屋主欲出售房屋,但原本貸款還沒清償,需要先處理貸款問題,才能將房屋過戶給他人。

第一種做法是,由屋主向銀行償還剩餘貸款,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後,才能把房屋過戶給買方。如果買方有貸款需求,應另行向銀行申請房貸,並依個人的信用、收入狀況等條件,申請符合需求與還款能力的貸款方案。

另一種做法是,若雙方協商由買方代償賣方剩餘貸款,可以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,以新買方為借款人,重新審核、擬定並簽屬貸款合約,以設定抵押權並完成所有權移轉。

  • 夫妻離婚

夫妻共同買房時,如果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,未來離婚就要處理貸款與產權問題。此時,可能發生以下 2 種安排:

第一種是由其中一方繼續持有房產並獨自承接房貸。如果不是由原貸款人繼續持有,需先向銀行申請貸款人變更,並提供新的保證人或補強財力證明,以維持或爭取更好的貸款條件。

如果銀行審核貸款人條件後,因信用、收入或負債比等因素,不能提供和過去相同的貸款方案,也能考慮轉貸到其他銀行。

第二種做法是,雙方協議將房屋出售,並依婚後財產分配原則,進行資產分配。這種作法較為彈性,且能避免後續產權與貸款爭議,但若房價下跌,不適合現在出售或可能因此倒貼,需慎重考量該如何安排。

  • 原貸款人過世

貸款人身故時,貸款債務會被列為遺產的一部份,由繼承人依《民法》規定順位辦理繼承。此時有 3 種選擇:

一是由繼承人承接房產和貸款,續繳原貸款以繼承房產﹔二是將房屋出售,將出售所得用於清償餘額,剩餘金額再由繼承人分配﹔三是若繼承人不願負擔債務(房貸大於可出售金額),可以在期限內依法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

對方不是房屋所有權人,怎麼辦?

以上主要是從「借款人」的角度出發,說明如果要用他人名下的房屋貸款,有哪些事情要注意,以及該如何提高貸款過件率。

而從「出資人(借別人錢)」的角度出發,需注意有可能會遇到一種情況:借款人不是房屋的登記所有權人,卻聲稱可以拿來抵押擔保。這時,無論是民間貸款、親友幫忙或投資合作,都必須非常小心。

例如朋友有資金需求,提議把爸媽的房子抵押給你,用來擔保借款,甚至連權狀、印鑑證明和身分證等文件都備齊了,但整個過程中,你都沒見到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。一旦你要求見面,對方還想方設法推託或前後說詞不一,就能合理懷疑該行為未經所有權人同意。

如果貿然受理,不僅設定行為可能無效,一旦借款人無力償還,也可能無法申請對擔保品強制執行,導致債權打水漂。也就是說,即使出於好意,仍可能因程序草率,陷入難以挽回的法律糾紛,寧可審慎拒絕,也不要保持僥倖心態冒險承接。

如果對方聲稱可以拿別人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,建議採取以下做法,保障自身權益:

  • 要求所有權人親自到場,並確認其真實意願
  • 比對印鑑證明、身分證等文件,確認文件一致且有效
  • 辦理設定前,先與所有權人進行清楚溝通並錄音存證
  • 建議聘請律師或專業代書見證簽約流程,提升可信度
  • 如有疑慮,建議直接婉拒交易,避免偽冒風險

房屋貸款常見問題

針對房屋貸款,王代書整理六大常見問題:

  • Q:房屋貸款一定要屋主本人申請嗎?

不一定,如果是購屋貸款,原則上是「登記在誰名下,就由誰擔任借款人」,否則可能被認定為贈與行為,銀行也通常不承作此類型貸款﹔如果是房屋抵押貸款,則可以在屋主同意擔任共同借款人或保證人的情況下,由屋主以外的第三人將房屋用於擔保借款。

  • Q:誰當貸款人重要嗎?

重要,從爭取優惠貸款條件的角度出發,貸款人的信用和收入條件,會直接影響貸款成數、利率與還款年限

例如軍公教人員、前 500 大企業員工,或律師、醫師等收入高且穩定的職業,這些身分對銀行來說都算加分條件,更有機會爭取高成數、低利率的貸款條件,有些銀行還提供專屬優惠方案可以申請。

  • Q:一間房子可以兩個人貸款嗎?

不行,無論是申請銀行或民間貸款,通常都只會承認一位「主借款人」。如果合資買房,可以由貸款條件較佳的一方擔任借款人,另外一方擔任共同借款人或保證人,並辦理共有登記。

  • Q:如何預防所有權人賣掉房子?

當房屋所有權人和貸款人不是同一人,例如父母出資買房,但登記在子女名下、夫妻共同買房,但只有一人持有產權,未來若涉及變賣、離婚或繼承等情形,就可能引起爭議。

為了避免所有權人在「沒有告知貸款人」或「雙方尚未取得協議」的情況下,擅自處分房產,將房子變賣或過戶給第三人,貸款人可以在設定抵押時,同時申請預告登記,保障個人權益。

申請預告登記後,所有權人(登記名義人)對房屋產權進行任何變更前,都需經過貸款人(請求權人)同意,才能順利辦理。

  • Q:把房子登記在別人名下要注意什麼?

在買房時,可能出於信任、節稅或首購資格考量,選擇把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。但無論對方是配偶、子女、親友或商業夥伴,都建議簽立書面協議載明各自出資比例,避免房產被隨意變賣,或未來關係破裂時,無法有效主張產權。

以父母幫子女買房為例,如果沒有辦理預告登記,一旦子女未履行扶養義務,父母恐難以主張返還房產。若是和親友或伴侶合資買房,未來若發生糾紛,也很難證明出資關係,並劃分各方的權利義務。

  • Q:共有房屋可以貸款嗎?

可以,但如果是和銀行貸款,銀行通常會要求全體共有人簽署貸款同意書﹔民間貸款則較為彈性,無論持分比例大小,只要擔保品有足夠價值,都有機會順利申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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